中新網4月21日電 據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海澱法院”消息,海澱法院21日決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訴,與方是民提起的本訴合併審理。
  2014年1月21日,海澱法院受理了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崔永元以方是民發表的微博言論亦侵犯其名譽權,與本訴具有牽連關係為由,在舉證期限內向海澱法院提起反訴。
  崔永元提起反訴稱,其與方是民之間的網絡論戰肇因於雙方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的觀點迥異,而論戰系方是民惡意挑起事端,對崔永元進行語言攻擊。自2013年9月9日起,方是民在其騰訊與搜狐微博發表了大量侵犯崔永元名譽權的言論:
  1、污衊崔永元發起的公益項目;2、污衊崔永元從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崔永元公益基金“提取”2000萬元管理費;3、污衊崔永元的“小崔考察基因”紀錄片使用“職業托兒”;4、污衊崔永元以交易手段在“中美電影節”中獲獎;5、污衊崔永元動用關係操縱騰訊微博;6、污衊崔永元人格,稱其不配在大學任教;7、污衊崔永元為某品牌有機奶粉代言,稱崔永元“為有機食品站台”等。
  崔永元認為,自2013年9月9日方是民發表上述侵權言論至今,侵權微博數以百計,被轉發量數以萬計,被瀏覽量數以千萬計,造成了無法輓回的惡劣社會影響。因本案的本訴與反訴具有明顯的牽連關係,故提起反訴,請求法院判令方是民刪除侵權微博信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共計67萬元。
  2014年4月15日,海澱法院就是否受理反訴聽取了雙方意見。4月21日,海澱法院決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訴,與方是民提起的本訴合併審理。  (原標題:崔永元反訴方舟子侵犯名譽被受理 要求賠償67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m24hmgm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